| 一、 |
产品定义: |
| |
针对经常出行购买Y舱机票的商务旅客而设计的产品。旅客购买此产品,支付海航经济舱公布正常票价即可享受C舱的待遇,免费行李额30KG,积分按照Y130%标准累积里程计算。 |
| 二、 |
适用条件: |
| |
| 1、 |
适用旅客类型:普通旅客(不包含特殊旅客) |
| 2、 |
适用航线:海航国内自营干线航班 |
| 3、 |
定座舱位:C舱 |
| 4、 |
执行日期:航班日期:2008年6月19日-2008年12月31日 |
| 5、 |
销售方式:海航电子客票网站 |
|
| 三、 |
签转、变更、退票: |
| |
| 1、 |
签转:不得自愿签转,非自愿签转只得签转至其它航空公司的经济舱。 |
| 2、 |
变更 |
| |
| 2.1 |
非自愿变更: |
| |
·可免费变更至最早的后续航班C舱;后续航班不能提供C舱座位时,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。如旅客不退票,地面服务仍按C舱标准保障; |
| 2.2 |
自愿变更: |
| |
·可免费变更,不限次数;变更到F舱需补齐F舱与Y舱公布正常票价的差价;变更至Y舱按非自愿退票处理,变更至Y舱以下折扣舱按自愿退票处理。 |
| 2.3 |
其他: |
| |
·其它未尽事宜按海航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中C舱标准执行。 |
|
| 3、 |
退票 |
| |
| |
自愿退票 按票面价收取5%退票手续费。 |
| |
·如遇机型调整等原因不能提供头等舱座位时,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。如旅客不退票,地面服务仍按C舱标准保障。 |
| |
·不正常航班保障参照:琼航运2005[702]号国内不正常航班处置预案,琼航销2006[576]号国内不正常航班票务处理规定。 |
|
|
| 四、 |
其它规定: |
| |
| 1、 |
本产品只适用于购买Y100%票价的旅客,不适用于购买Y50%客票的军警残、儿童等旅客及购买Y10%客票的婴儿旅客。 |
| 2、 |
该系列产品的舱位开放数量:由航线管理员根据市场情况调整C舱的开放数量,不销售该产品的航班,必须锁定C舱。 |
| 3、 |
本产品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海南航空市场销售部 |
|
|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