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产品定义:
 

持工商银行牡丹卡客户通过海航电子客票网站订购客票,可享受优惠

二、 适用条件:
 
1、 适用航班及舱位:所有海航国内自营航班;所有电子客票航班F-E舱)
2、 销售方式:在海航电子客票网站上销售
3、 销售对象:通过工商银行牡丹卡支付的用户
4、 适用日期:2007年5月9日--2008年8月9日,二大黄金周不适用;(春节期间:农历12月23日-农历1月15日,十一期间:9月27日-10月8日)
三、 促销政策
 
1、 通过海航电子客票网站使用工行网上银行支付订购6折及以上舱位客票,享受当日旅客所购航班开放舱位对应的价格下浮经济舱全票价5%的优惠,票款尾数四舍五入到十位。
2、 通过海航电子客票网站使用工行网上银行支付订购6折(不含)-4折(含)舱位客票,享受当日旅客所购航班开放舱位对应的价格下浮票面价3%的优惠,票款尾数四舍五入到十位。
3、 常旅客在享受优惠的同时,若输入金鹏卡号,可获得额外积分奖励,标准为:金卡150%、银卡130%,普通卡100%,如若您支付的票面价(不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)为556元,您所持的为金卡,则可累积556*150%=834的积分。
4、 燃油附加费及机场建议费按现行标准收取
5、 票价按实收票价打印
四、 签转、变更、退票
 
1、 签转:不得自愿签转,在F、C、Y舱订座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客票,如自愿签转需补齐公布运价与票面价之间的差
2、 变更:
 
2.1 如原客票享受本产品下浮优惠,在规定的优惠期间,所收差价按升舱后舱位享受优惠减原实收价计收
2.2 变更至规定日期段之外,不再享受本政策的优惠,需补齐原票面价与升舱后订座舱位票面价间的票款差额;同舱位间变更需补齐实际差额
2.3 已享受本产品优惠的旅客,在规定优惠期内,自愿变更按订座舱位规定办理
3、 退票:按照订座舱位的退票规定以票面价计收退票费
五、 其它规定:
 
1、 若您为金鹏俱乐部会员,请您在购买工行通产品时,输入金鹏卡卡号,以便您能顺利积分;
2、 如发生升舱补差价,也需要用工行卡支付;
3、 儿童不享受此优惠。如果儿童和成人一起预定此产品,儿童票价也按照经济舱全票价(Y舱)的一半收取,燃油附加费按成人的一半收取,机场建设费免收;
4、 所有客票均不得与海航其它航空产品组合使用,不得享受票价双重优惠;不享受任何形式的代理费、促销费;
5、 金鹿卡旅客参加本活动按普通旅客操作,不享受折中折优惠;
6、 本产品不适用于海航规定的限载的特殊旅客;
7、 本产品的说明解释权归海航市场部电子商务中心。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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